各区、县、自治文联,市检察院检察官文联,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
为深入推进“文化兴市”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铜仁市文学艺术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铜委办字〔2021〕1号)、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铜仁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试行)><铜仁市“梵净山文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铜仁市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宣通〔2021〕1号)精神,持续推出一批高质量、标志性的精品力作,奋力推动“十四五”时期铜仁文艺从高原走向高峰,现将铜仁市第十二批文艺创作扶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主线,紧扣“一区五地”奋斗目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统筹推进“黔东工业聚集区、梵净山文化旅游创新区、乌江生态经济融合区”三大区块协同发展,强力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数智活市、文化兴市、和谐稳市”五大工程,立足铜仁丰厚的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以及我市撤地设市10周年为创作主题,创作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铜仁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申报条件
为确保质量,原则上文学作品除长篇小说以外,申报项目中需有作品在公开文学期刊及重要报纸发表或获奖;其他艺术门类需有作品在市级以上展演、发表或获奖。
三、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丹宇
联系电话:18285149732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民主路93号市文联编辑部
邮箱:TRSWLZLB@163.com
邮编:554300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表(盖章)一式两份,详见附表。
2.申报材料:要求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资料需排版装订成册,统一规格为:A4纸、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固定值20磅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一致。项目申报人须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不违反国家任何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项目申报材料不退还,需自行备份底稿。
请各区县文联、市检察院检察官文联、市级各文艺家协会高度重视铜仁市第十二批文艺创作扶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